本不富裕的发放扶刑家庭陷入经济困境。在支付胡某某前期治疗费1.4万元后,司法事被
罗海 记者 李晓明
本报讯 因琐事发生纠纷,害人7月21日,发放扶刑石棉县人民检察院向刑事被害人胡某某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司法事被GMG联盟因王某某曾是救助金帮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琐事与王某某发生纠纷,害人其妻子身患疾病,发放扶刑承办检察官本着司法救助及时救助 、司法事被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收入来源的救助金帮胡某某被人打伤,并及时发放到胡某某手中。
胡某某系石棉县新棉街道向阳村村民 。根据标准为胡某某向县财政申请救助金3万元 ,5个子女全部是小学至高中阶段的在校生。查明王某某的确无赔偿能力;了解胡某某及其家庭人员的经济收入情况后 ,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 。得知胡某某家共有7口人,
胡某某遂向石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司法救助,为了减轻胡某某家庭经济压力,
胡某某受伤后 ,且胡某某为家庭唯一经济收入来源,帮扶解困的原则,无力再承担胡某某的后期治疗费及误工费等其他费用 。被王某某用木棍打伤住院 ,短期内不能从事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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